- 研習目的
- 研習對象
(一)、對於環境教育推動有興趣之民眾。
(二)、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四條以「學歷」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或環境教育「教學」人員認證,認證者已修畢環境相關(單一特定專業)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
(三)、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五條以「經歷」取得認證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曾任教或任職於各級學校從事環境教育工作連續一年或累計二年以上者。 (二)曾任職於各級政府機關(構)、事業或團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連續二年或累計四年以上者。 (三)曾兼職或志願服務從事環境教育工作,二年內累計達二百小時或四年內累計達三百小時以上者。
- 主辦單位:
- 研習地點:
- 研習時間:
- 費用:
大葉大學在校學生暨校友:6000元
- 課程內容及注意事項:
2.全程出席者,於研習後1個月內發給研習證明,並符合環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未全程出席者,依實際出席情形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其他注意事項:
(一)為響應環保,本研習請自備環保杯。
(二)課程表、交通方式請參閱第十項及第十一項。
(三)若對有關研習報名相關資訊有疑問,請洽大葉大學環境教育中心賴美秀老師或蘇威印專案經理(04-8511888分機2352或2360)。
32小時-研習課程報名網站